取保候审完结之后是否会面临
拘留,这主要取决于实际情况。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之规定,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为十二个月,而
监视居住的最长期限则为六个月。在此期间内,对于案件的侦查、
起诉以及审判工作都不能停止进行。若发现不应再追究其
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及监视居住的期限已经届满,那么就必须立即
解除取保候审与监视居住的措施,同时也需要将此决定告知被取保候审者、监视居住者以及相关单位。倘若在
取保候审期间,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违反了相关的
取保候审规定,或者又出现了新的
犯罪行为,那么公安机关便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条款,重新申请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采取强制性措施,其中便包含拘留。因此,在取保候审结束之后,如有必要,仍然可能会面临拘留的
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