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所述,被依法批准使用
取保候审措施的前提需满足可能被判处
管制、
拘役或单独适用
附加刑的情形,以及或许会面临1年
有期徒刑及以上
处罚,且通过采用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引发重大社会危害的条件之一。对于
酒后驾车这个特定情形来说,能否获得批准进行取保候审,还要视实际情况而定。若酒驾行为构成
犯罪并符合上文所述关于获取取保候审许可的任何一种情况,那么便有资格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反之,若不符合这些条件,则无法得到取保候审的批准。至于具体的
取保候审期限与程序,都需要依据案件的详细情况以及相关法律
法规来予以明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