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明确规定,凡是盗取他人
公共财产,涉及金额在一定标准之上者,或存在重复行窃、擅自闯入他人住宅进行
盗窃、附带武器进行盗窃以及在公共场所藏匿
赃款的行为,均被视为盗窃
犯罪。同样地,对于盗窃电力资源的行为,若其满足以上任何一种情况,例如所盗窃的电力资源价值较高,或者是通过反复行窃、擅自闯入他人住宅等手段来获取电力资源,那么此类行为便构成了
盗窃罪。然而,若盗窃电力的行为并未达到上述情况,但是根据实际情况,如果该行为符合其他类型的盗窃罪的构成要素,比如虽然
涉案金额较小,但却属于反复行窃等情况,仍然有可能被判定为盗窃罪。因此,判断盗窃电力是否构成盗窃罪,必须结合具体的案件事实和相关
证据,以确定其是否符合盗窃罪的所有构成要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