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涉及的案件金额尚未达到构成“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
帮信罪)所需的
立案标准,即此案情未达到严重程度,那么很可能无需承担
刑事责任。然而,请注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明确规定,在知晓他人以信息网络为平台实施
犯罪的前提下,主动为之提供技术支持或协助,且
情节严重者,方能构成帮信罪。也就是说,仅凭涉及金额较少这一个要素,尚不足以构成犯罪。倘若
涉案金额较小,同时并无其它严重情节,如反复为他人提供此类援助、协助多人从事犯罪等,那么便有可能无法构成犯罪。在此种情况下,公安机关可能会采取
行政处罚措施,例如罚款、
警告等。然而,若涉案金额虽小,却伴随有其它严重情节,或者尽管涉案金额有限,却存在其他
违法行为,那么就需依据实际情况来分析是否构成了其他犯罪。若确实构成了其他犯罪,则应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予以定罪
量刑。总而言之,是否构成帮信罪,需要结合具体情况以及涉案金额的多寡、其他情节的严重程度等多个因素进行全面评估。若涉案金额较小且无其他严重情节,那么很可能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
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