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任何敢于实施
盗窃公共及
私人财产者,根据其所涉及盗窃物品的种类、数量以及盗窃手段是否恶劣等等不同情况,将分别面临处以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且同时或单独处以
罚金;若
涉案金额巨大或存在其它恶劣情节,则将被处以三年以上直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且需同时或单独缴纳罚金。
当盗窃的
案值达到两万元人民币时,根据既往的司法实践经验,这已经足够被认定为“
数额较大”,从而可能导致
量刑结果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之间,并且需要同时或单独缴纳罚金。然而,具体的量刑结果还需要结合案件的其他相关情节进行全面评估,例如
犯罪手段的残忍程度、
犯罪行为造成的损失、犯罪人的主观动机以及其对自己行为的悔过态度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