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明确规定,对于
盗窃案件,其定罪
量刑标准主要依据涉案的公私财物价值大小以及
行为人所实施的盗窃行为是否具有反复性、入室性、携带攻击性工具性、秘密性等情节特征。如若涉案数额达到相应标准且同时具备上述恶劣情节,那么,行为人便可能面临处以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并
处罚金的
刑事判决;若涉案数额庞大或是有其他更为恶劣的情节表现,行为人则可能遭受到三年以上但不超过十年的有期徒刑,并附加
罚金的严厉惩罚;而在极端情况下,涉案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是存在其他极其严重的情节时,行为人甚至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
徒刑,同时还需承担罚金或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法律责任。因此,我们可以看出,
盗窃罪的量刑标准是由多方面因素共同决定的,其中包括了盗窃行为发生的次数、手段、涉及的金额、对社会造成的影响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