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程序的严谨步骤主要包括以下六大环节:首先是提交申请阶段;紧接着进入审核程序,相关机构会对申请人的身份资质、涉案事实以及可能造成的社会影响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评估与考量,从而作出是否准予取保候审的决策;一旦获批,便会出具相应的取保候审决定书或决定书;接下来便是执行环节,被取保候审者需严格遵循决定书中的各项要求,提供
担保人或缴纳
保证金,同时还需在指定的时间及地点接受
传唤;在此过程中,公安机关将对被取保候审者进行严密的监管,确保他们能够遵守相关规定,如随时听候传唤、不得逃避侦查等;最后,当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或案件审理完毕时,若无需再行采取此项措施,相关机构将会出具
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