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取保候审阶段因违反规定而遭到
拘留时是否将面临收监处理,这主要取决于实际状况与有关
法规的具体规定。若在此过程中,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方触犯了相关的管理规定,或是被认定存在相应的
刑事责任需要承担,并且取保候审的时限也已耗尽的话,那么,公安机关有权依据法律程序,对其采取更为严格的
强制措施,如拘留等。然而,在拘留之后,如果该人员满足收监的条件,则有可能被送入监狱进行服刑。但另一方面,如果公安机关在
取保候审期间发现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的期限已经到期,他们应立即解除对该人员的取保候审,从而避免对其实施收监。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的明文规定,无论是取保候审还是
监视居住,都必须遵守特定的时间限制,而且在这段时间内,对案件的侦查、
起诉以及审判工作不能间断。一旦确认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期限已到,就应该立即
解除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同时向相关的
当事人及单位发出通知。因此,是否会面临收监处理,关键在于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法律规定的适用情况。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出现
违规行为或者被认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那么就有可能
被拘留并有可能面临收监;反之,如果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
取保候审期限已到,那么就应该解除取保候审,从而避免对其实施收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