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中的第二百六十四条相关规定,非法获取他人公私财产,数额达到一定标准,或是反复进行此类行为、私自闯入他人住所实施
盗窃、携带着攻击性器具实施盗窃以及在公共场所
扒窃的
违法者,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即构成
盗窃罪。基于这一条文分析,对于是否构成轻罪,需要结合盗窃
机动车辆的详细状况,例如其实际价值、采取的盗窃方式、
犯罪者是否曾因类似行为受到过
处罚等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若涉及到的机动车辆价值较高,或者存在诸如多次进行盗窃、私自闯入他人住所实施盗窃等严重情节,那么盗窃机动车辆的行为就有可能被判定为
数额较大,进而构成盗窃罪。在此种情况下,对
犯罪嫌疑人采取
刑事拘留措施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旨在防止其逃避法律责任。然而,如果涉案机动车辆的价值相对较低,并且不存在其他严重情节,那么盗窃机动车辆的行为可能无法被判定为数额较大,因此也就不太可能构成盗窃罪。在这样的情况下,是否应当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则需根据具体情况及当地法律的具体规定进
行权衡与决策。总的来说,对于是否构成轻罪,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深入分析,而非简单地做出一刀切的结论。若构成盗窃罪,刑事拘留便是法律规定的程序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处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