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所述,对于
盗窃行为进行定罪
量刑时应考虑
涉案金额大小、
犯罪情节轻重及是否涉及诸如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以及
扒窃等特殊情况。若盗窃数量较大或具备上述多种
犯罪情形之一,则可判处被告人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同时并处相应
罚金;若盗窃数量巨大或存在其他严
重犯罪情节,则可判处被告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并处相应罚金;而当盗窃数量达到特别巨大或具有其他特别严重犯罪情节时,则可判处被告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
徒刑,同时并处相应罚金或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在实际判决过程中,需结合案件的具体事实与情节进行综合考量,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盗窃金额、作案手法、犯罪后果、犯罪动机与目的、犯罪预谋与准备、犯罪影响程度、犯罪人主观恶性以及犯罪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等等多方面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