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罗马法律体系中,
取保候审作为一项严明且持久的强制性司法手段,用以确保
犯罪嫌疑人或是被告之人不会逃避
执法机关的调查与
起诉以及审判程序,进而保护其合法的
人身自由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的第七十九条规诫,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不能超出十二个自然月。倘若在
取保候审期间内,发现犯罪嫌疑人或是被告之人并不应受到
刑事追责,抑或是取保候审的期限已至,皆需立即
解除取保候审之权,并通知相关的被取保候审之人及单位。若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或是被告之人被证实有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的相关规定,他们可能会被判处相应的
刑罚,其中包括监禁。一旦被判定有罪,他们将会按照判决结果接受刑罚的执行,这可能涉及到在监狱中服刑。因此,取保候审之后是否需要入狱服刑,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法院的最终判决。若在取保候审之后发现了
犯罪事实并且依法进行了
判刑,那么被取保候审之人就有可能面临着入狱服刑的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
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