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明确规定,若
犯罪嫌疑人有可能被判处
管制、
拘役或将独立适用
附加刑,抑或是可能被处以
有期徒刑等较重
刑罚,同时如采取
保释候审方式不会对其个人及社会造成潜在危害,亦或是嫌疑人本身身体状况不佳乃至无法自理日常生活,甚至是童产、哺乳期妇女,同样可以通过保释候审来保障其基本权益。此外,若嫌疑人已被
羁押期限届满,但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且需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工作,也可考虑采用保释候审的方式。对于
涉案金额达两万元的赌博案件,若嫌疑人满足上述任何一种保释候审的条件,均有权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申请人需提供充分的
证据与资料,详细阐述自身符合保释候审的各项要求,并
委托律师或
代理人代为办理相关手续。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会对其进行全面审核,若认定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便可依法批准实施保释候审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
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