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是我国
刑事诉讼中一项独特而重要的强制性措施,其设立的初衷在于确保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一定范围内得以保持正常的工作及生活状态,同时也使得他们无法逃避法律的
追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的明文规定,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为十二个月。在此期间,对于案件的侦查、
起诉以及审判等环节均不得予以中断。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此条款并未明确指出取保候审与
判刑之间存在必然联系。实际上,取保候审仅仅是
刑事诉讼流程中的一个程序性步骤,最终是否需要判刑还需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法律
法规进行判断。若
经侦查、起诉及审判后,法院认定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确有罪行,并且满足判刑标准,那么即便处于取保候审阶段,仍有可能面临
刑罚处罚。反之,如若发现不应追究
刑事责任或者
取保候审期限已满,应立即
解除取保候审。因此,取保候审并非直接决定是否判刑的因素,而是要视案件审理结果而定。若法院判定有罪,且符合判刑条件,那么即便在
取保候审期间,仍然有可能面临刑罚处罚;反之,若判定无罪或无需追究刑事责任,则不会判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