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严格规定,关于
盗窃罪的
罚金,这实际上是针对
犯罪行为自身的一种
刑事处治方式,并非用以向受害者进行
民事赔偿的途径。罚金制度设置的初衷在于对犯罪行为施以惩戒,预防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同时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发挥经济方面的抑制效应。因此,我们必须明确,盗窃罪的罚金是对
犯罪分子个人的一种
刑事处罚措施,而非用于向受害者提供民事赔偿的手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