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乃
刑事诉讼中之某种强制程序,旨在当
犯罪嫌疑人员或被告者被依法
逮捕之后,为确保
诉讼过程得以顺畅进行,并顾及犯罪嫌疑人员或被告者所具有的特殊状况,允其在特定条件下短期内不
被拘留扣押。然而,取保候审的时限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在实施此项程序期间,不得中断对相关案件的侦查调查、
起诉以及审判程序。倘若在此期间发现不应追究
刑事责任,或者
取保候审期限已满,应立即
解除取保候审。然而,取保候审的解除并不意味着犯罪嫌疑人员或被告者必然面临牢狱之灾。是否入狱需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包括
犯罪事实、
证据、犯罪嫌疑人员或被告者的认罪态度、
赔偿情况等等诸多因素。若经法院判定有罪,犯罪嫌疑人员或被告者可能需要接受
刑罚;反之,若判决无罪或不再予追究刑事责任,犯罪嫌疑人员或被告者将无需遭受牢狱之苦。因此,取保候审的解除仅仅是一种可能的结果,无法预示
当事人是否一定会被
判刑入狱,而是须依据案件的最终判决结果来予以确认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