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
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项强制手段,取保候审通常在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于被捕之后,以确保
诉讼程序照常运作并有效维护其应有的合法权益。代表这一举措的是非
羁押性质,它是由法律机关——比如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针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而作出的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的明确规定,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为十二个月。在此期间,若侦查、
起诉及审判工作未曾间断,并且未发现不应追究
刑事责任的情形,或者
取保候审期限已满,则应立即
解除取保候审。解除
取保候审后,必须及时告知被取保候审人及其相关单位。因此,从理论上来讲,倘若犯罪嫌疑人和被告获得了取保候审,那么在取保候审期限之内,他们将不会面临
拘留的风险。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将不会遭受其他
强制措施的影响,例如
监视居住等等。另外,如果在
取保候审期间发现新的
犯罪行为或
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行为,有可能导致重新采取
逮捕等更为严厉的强制措施。总而言之,虽然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必定会
被拘留,但他们的行动和自由仍可能会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