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
盗窃罪之客体囊括公私财产,具体包括有形移动资产与不动产,乃至无形的财产性权益在内。因此,无可否认盗窃罪之客体包含了财产性权益这一部分。若盗窃行为涉及财产性权益,例如
知识产权、商誉机密信息等,只要该
犯罪行为满足盗窃罪之基本
构成要件,例如
涉案金额达到特定标准、实施次数超过一定界限等,即可依法按照
刑事法律程序进行
追责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