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国现行
刑法典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对于实施
盗窃公私财物行为且
数额较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者,将面临相应的
刑事制裁。若某位人士连续三次触犯盗窃罪行,这本身并非必然导致
刑罚加重。然而,若其第三次盗窃行为涉及金额较大或具有其他严重情节,则依据上述条款,有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同时处以
罚金。若
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则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
徒刑,同时处以罚金或
没收财产。在实际审判过程中,法官会综合考量诸多因素,如
犯罪次数、犯罪性质、犯罪后果、
犯罪嫌疑人的态度、是否有悔过表现以及是否有
立功表现等等。若第三次犯罪的情节较之前两次更为恶劣,法官可能会考虑予以重判。然而,这必须基于具体案件的事实与情节进行全面评估。总而言之,连续三次犯盗窃罪本身未必会立即导致刑罚加重,但最终是否
加重处罚仍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加以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