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以及第六十五条的明文规定,对于因盗窃
犯罪行为而再次被定罪者将会受到较严重的
法律制裁。假如一个
犯罪分子在服刑完毕后五年之内再度实施了应被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实际惩罚的盗窃犯罪行为,那么根据第六十五条的明确规定,他将必须接受更严格的
刑事处罚。这就意味着,对于那些屡次触犯
盗窃罪行的罪犯来说,他们所要承受的法律责任将远超过初次犯罪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