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犯罪中的
盗窃行为,其性质是否“轻微”应依据具体案情而定。依循《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相关规定,涉及盗取公私财产,且
数额较大、多次实施盗窃、以非法侵入住宅方式进行盗窃、携带武器进行盗窃以及
扒窃等行为,皆可视为构成了
盗窃罪。若
涉案金额相对较小,且无其他严重情节,则有可能被判定为轻微犯罪。然而,若涉案金额庞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例如多次实施盗窃、以非法侵入住宅方式进行盗窃等,那么便有可能被判定为较为严重的
犯罪类型。因此,在判断某项
犯罪行为是否属于轻微犯罪时,必须结合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与情节进行全面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