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
盗窃罪的成立需满足如下几个必要条件:
首先,
行为人必须实施了盗窃公共或私人财物的
违法犯罪行为;
其次,所盗窃的财物价值需达到一定标准,即“较大”,或者尽管价值不高,但属于诸如
多次盗窃、
入室盗窃、携带武器进行盗窃、
扒窃等特殊情况。若
盗窃金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可能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并处以
罚金;而当盗窃金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时,则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
徒刑,同时还会被判
处罚金或者没收全部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