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中的相关条款(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运用信息网络平台进行
违法犯罪行为,仍为之提供技术支持或协助,且
情节严重者,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等
刑罚,同时还需承担
罚金的
处罚。若涉及到
单位犯罪,则对单位施加罚金惩罚,同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
直接责任人,按照第一款的规定进行相应处罚。倘若有人通过协助信息
网络犯罪活动获取了高达200万元的利益,这便有可能触犯“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然而,对于是否构成“情节严重”,需要依据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与情节进行综合判定。若情节确属严重,那么根据法律规定,此人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等刑罚,同时还需承担罚金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
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