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之第六十七条所明文规定,申请取保候审须具备如下几类条件:
1.针对可能被判处
管制、
拘役或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情况;
2.针对可能被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且经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危害的情况;
3.以及在其他特定情况下。值得注意的是,所谓“跑分”活动(通常是指非法从事资金转账业务)可能会触犯
非法经营罪或其他相关
罪名。因此,能否成功申请到取保候审,必须依据个案的具体情况进行深入分析与判断。若“跑分”行为涉嫌非法经营罪,且可能面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且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之后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危害,那么根据上述法律规定,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或许能够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然而,最终是否能够获得批准,仍需由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作出决定。倘若“跑分”行为情节较为轻微,可能仅需承担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等较轻的
处罚,那么在此种情况下,也有可能符合
取保候审的条件。总而言之,能否成功申请到取保候审,需要结合具体案情以及相关法律
法规进行全面评估与判断,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