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取保候审主要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是对于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被告人;
其次,也适应于可能会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但通过实施取保候审并不会威胁到
公共安全的被告人。在
盗窃罪这一类案件中,其
量刑幅度较广,从拘役、管制直至无期
徒刑不等,具体的刑罚则需视
盗窃金额、情节轻重、是否属于
累犯等多方面因素而定。若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因涉嫌盗窃罪而被
羁押,并且满足上述法条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如可能面临的刑罚为管制或拘役,或者尽管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实施取保候审并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那么他们便有权
申请取保候审。然而,若盗窃行为极其恶劣,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或者存在其他法律明文规定的不适宜进行取保候审的情况,那么他们很可能并不符合取保候审的资格要求。因此,能否成功申请取保候审,必须结合具体案情与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全面评估。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符合
取保候审的条件,他们可向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提交申请。反之,若不
符合条件,则可能无法获得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