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之明确规定,
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上限为十二个月。虽然此项
法规并无对取保候审可否提出延期申请进行明确阐述,然而其内在精神却已经清楚地揭示出,当
取保候审期限一经达到,相关机关有责任立即终结取保候审,而并非延续也。因此,依据现行的法律体系,取保候审是无法进行递延申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
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
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