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对于
盗窃犯罪的
量刑标准往往会涉及到多个方面,如
盗窃金额的大小、盗窃的次数、作案地点以及作案手段等等。在这样的情况下,若某人的盗窃行为满足上述条款的描述,例如盗窃的公共或
私人财产数额已经达到了较大的程度,或是实施了
多次盗窃、入室行窃、携带危险武器进行盗窃,甚至是
扒窃等
违法活动,那么此人将会面临应有的
刑事惩罚。然而,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条的相关规定,倘若此类案件能够达成调解协议,公安局便可据此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提出从轻发落的申请,而检察院亦有权力向当地人
民法院申请从轻裁决。假如嫌疑人的
犯罪行为性质较为轻微,无需判处
有期徒刑,那么检察院有权做出不
起诉的决定。最后,人民法院也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予以
从轻处罚。因此,即便盗窃罪的被告方成功获得了受害者的谅解书,最终是否会被
判刑仍需根据实际案情和法律规定来进行判断。如果
犯罪情节确实轻微,并且符合从轻处罚的条件,那么他很可能会被判处较轻的刑期或者免于起诉。但是,具体是否会被判刑,则需要由司法机构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
证据材料以及法律规定进行全面评估与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