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采取
逮捕措施后能否获得
取保候审的资格,这不单是看
拘留时长的问题,主要还需根据涉嫌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为其自身特点是否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所规定的
取保候审条件来进行判断。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符合上述任一条件,便可向司法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因此,
拘留期限的长短并不能直接决定取保候审的可能性大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