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
盗窃罪的裁决结果与盗窃行径的严重性及涉案财务价值紧密相关。若财物价值较高,有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剥夺政治权利,并处以
罚金;若财物价值极为庞大或具有其他恶劣情节者,则可能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而对于财物价值极其巨大或具有其他极端恶劣情节者,则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
徒刑,同时还将被处以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此外,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明确规定了
公诉案件的
审理期限,通常情况下应在受理案件后两个月内进行宣判,最晚不得超过三个月。然而,对于可能
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涉及
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存在特殊情形的案件,其审理期限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且此类特殊情况的延期必须上报最高人
民法院审批。因此,关于盗窃罪的法院轻判判决结果,需要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进行判断。然而,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所有判决均应在受理案件后两个月内进行宣判,最晚不得超过三个月。若案件情况较为简单,不存在其他特殊情况,法院有可能在法定时限内做出判决。反之,若案件情况复杂,涉及财物价值极高或具有其他恶劣情节,审理期限则可能会有所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