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及其适用的《最高人
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
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之明确规范,1000元至3000元人民币以上的公私财务价值区间,应视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所定义的“
数额较大”范围之内。在此基础之上,若涉案的
盗窃罪金额达到了7000元,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其无疑已超出了“数额较大”的限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核心表述,对于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在一定规模内的行为,将面临着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同时还会附加或单独进行
罚金惩罚。因此,
从犯罪金额角度看,涉及到7000元的盗窃罪行,在理论上可能被判处拘役,然而,最终的
刑罚裁决依旧要结合其他相关情节来进行详尽考虑与权衡,例如
违法手段、
犯罪影响、犯罪动因以及是否存在
犯罪记录等众多元素。倘若法院将这些因素纳入考量,认为还有其他严重情节存在,那么就有可能对罪犯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相应罚金。而如果犯罪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则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
徒刑,同时还会附加罚金或
没收财产的严厉制裁。总的来说,涉及到7000元的盗窃罪行,理论上可能会被判处拘役,但最终的判决结果仍需由法院根据具体案情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全面评估与综合判断之后才能得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