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明文规定,如有下列任意一种情形出现于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体内,则他们可依法提出
取保候审的申请,例如:
(1)可能会被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2)可能会被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且在实施取保候审后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害的;
(3)若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在实施取保候审后也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害的;
(4)在
羁押期限届满时,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因此,理论上讲,只要
盗窃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满足以上任一条件,就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然而,最终是否能够获得批准,还需根据实际情况由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进行综合考虑并作出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
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