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款,
取保候审的许可期限最长原则上不能超越12个月,
监视居住的最长期限则应为6个月。在此期间内,对于案件的侦查、
起诉以及审判过程均不得停止。若发现不应追究
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已过,必要时应该立即解除该项
强制措施,同时向被取保候审者或监视居住人及相关机构发出通知。在涉及到诈骗案件的情况下,倘若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已经获得了取保候审的资格,那么在
取保候审期间,侦查、起诉与审判工作仍需持续进行。若在取保候审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或被告的确实施了诈骗行为,并且
证据确凿,那么依照法律规定,有可能需要对其实施
拘留措施。然而,是否执行拘留还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法律规定进行判断。因此,取保候审并不代表着一定不会面临拘留的风险,而是要视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的适用而定。当取保候审的
期限届满或者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时,必须及时
解除取保候审。若在取保候审期间发现需要拘留,可依法采取相应的拘留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