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以及《最高人
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
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之明确规定,
盗窃公共及
私人财产若价值达到人民币1000元~3000元以上者,应视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所定义的“
数额较大”。据此,倘若
盗窃罪涉案金额达到了4000元,按照相关
法规,此种情形便属于“数额较大”的范畴之内。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对于盗窃数额较大的罪犯,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的严厉惩罚,同时还需承担
罚金的
民事责任。至于具体的刑期,则需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其中包括
犯罪动机、手法、造成的后果、犯罪人的主观恶性程度、是否有悔过表现等等诸多因素。假设4000元即是盗窃所得的全部金额,并且无任何加重或减轻情节的话,那么通常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以相应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