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取保候审”,即由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及司法机关在处理
刑事案件过程中,为保障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益不受侵犯,避免其遭受进一步的侦查、
起诉及审判威胁,或防止其继续对社会造成危害,依法采取的一项强制性预防措施。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79条规定,取保候审的时间上限为12个月。在此期间内,被取保候审者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不得干扰对案件的侦查、起诉以及审理工作。若在
取保候审期间发现不应追究
刑事责任,或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时,应立即
解除取保候审措施,并向被取保候审者及其关联单位发出通知。关于是否将被告人送入监狱服刑,则需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与法院的判决决定。若法院判定被告人有罪且需接受
刑罚,则在
判决生效之后,被告人通常会被送至监狱执行刑期。反之,若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或免于
刑事处罚,则被告人无需进入监狱服刑。因此,取保候审本身并非意味着被告人必定会被送入监狱,而是取决于案件的最终裁决结果及法院的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