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之明确规定,被允许采用
取保候审方式的时间上限为十二个月。在此条款中,并未对取保候审结束之后需要等待多长时间才可再次提
起诉讼做出明确规定,仅是设定了取保候审的最长时限以及在这一期间内,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及审理工作不得间断。因此,若在
取保候审期限内,相关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应在取保候审
期限届满之前,及时
解除取保候审措施,并继续推进起诉与审理环节。倘若在
取保候审期间,案件已顺利完成审理工作,则在解除取保候审之后便可立即启动起诉程序。因此,取保候审结束之后需等待多长时间方可再次提起
诉讼,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及其审理进展状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
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