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需满足两个要素以确立盗窃
犯罪定性:一方面要求被
非法占有之公私财产价值达到特定标准;另一方面则强调了
多次盗窃、
入室盗窃、
持械盗窃以及
扒窃等行为特征。若仅仅实施一次性
窃取相关金额为50元的行为,并且同时不符合上述所列举之特殊情形,那么依据此法律条款之明确规定,将不能被判定成立盗窃罪行。因此,依据合法程序和依据,仅仅一次性窃取50元并不足以构成盗窃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