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
行为人实施
盗窃他人公私财物且其金额达到一定程度的,将面临着相应的
刑事制裁,具体情况如下:若
涉案金额在较大范围内,即五千至两万元之间,那么将被处以三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
拘役或
剥夺政治权利等惩罚,同时还需支付一定的
罚金;若是
犯罪金额高达巨大级别,也就是超过了两万元但未达到了特别巨大的标准,那么将面临着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样需要支付罚金;而当犯罪金额达到特别巨大的标准时,即超过了五十万元,那么将面临着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
徒刑的严厉惩罚,并且仍需支付罚金。就本案而言,涉案金额为五万八千元(58,000元),已经超出了较大范围,因此,行为人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剥夺政治权利等惩罚,同时还需支付一定的罚金。然而,具体的
刑罚期限将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法官的裁量权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