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中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明确规定,对于协助信息
网络犯罪活动的行为,所能适用的最低
刑罚为
拘役,并且可以附加或单独判
处罚金。若涉及到单位实施此类
犯罪行为,则应对单位施以
罚金的惩罚,同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
直接责任人,按照第一款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倘若该行为还同时触犯了其他
犯罪,那么将依照处罚更为严重的规定来确定应受的
刑事处罚。因此,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协助信息网络
犯罪活动罪的最低刑罚为拘役,并可附加或单独判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