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的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
盗窃犯罪通常是指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将公私财产占为己有,且该行为涉及到的
数额较大,或者是属于多次进行盗窃活动、擅自进入他人住所实施偷盗行为、携带有武器进行盗窃
违法活动以及以秘密手段进行盗窃等情况的行为。而对于盗窃犯罪而言,所谓盗窃既遂,主要是指嫌疑人的盗窃行为已经彻底实施完毕,即财物已经被盗窃者实际掌控。因此,从广义上来说,盗窃既遂便是
盗窃罪的具体表现之一。凡是嫌疑人的盗窃行为与上述法条中所描述的盗窃罪定义完全吻合的话,那么,就应当被视为具备了盗窃罪的种种特征,从而构成了盗窃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