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之第七十九条所明定,
取保候审之期限最长不得逾越十二个月。然而,此项法律条款并未明确指出取保候审之后需经过多长时间才能完成审判程序,但是明确规定了在
取保候审期间,对于案件的侦查、
起诉以及审理工作不得予以中断。因此,可以理解为审判程序应该在
取保候审期限之内完成,也就是不能超过十二个月。若在取保候审期间,案件已顺利完成侦查、起诉及审理等环节,则应当立即
解除取保候审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
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