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对于
酒后驾车行为,取保候审一般由公安机关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若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满足相应的
取保候审条件,例如其可能被判处
管制、
拘役或独立适用
附加刑,亦或是可能被判处
有期徒刑及以上特定
罪名且在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时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性的情况下,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有权决定是否实施取保候审。关于取保候审的具体
执行流程与要求,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司法机关的具体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