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之规定,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在决定对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实施取保候审措施之际,应当严格遵守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的相关期限规定。在此期间内,侦查、
起诉与审判等司法程序不能中止进行。倘若发现应免于追究
刑事责任或者
取保候审期限已届满,务必及时
解除取保候审措施,并应将此情况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及其所在对应的相关主体单位。因此,针对提问“是否会收到取保候审通知?”的解答是肯定的。依据现有法律规定,解除取保候审事项须及时通知到被取保候审人以及涉及的相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