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中的第二百六十四章条例规定,任何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偷偷地
窃取他人的公私财产且其数额到达一定程度时,会被判定为
盗窃罪。由我国的司法解释确立了此类
犯罪的
立案准则,即若所盗窃之物价值在人民币1000元到3000元之间,便视为符合案件的
立案条件,并依法追究相应责任。因此,尽管盗取600元钱财的行为看似数额并不庞大,但若
情节严重,依然极有可能触犯我国刑法,进而构成盗窃罪。至于是否最终构成犯罪,仍需根据案情的曲折复杂性以及我国相关法制
法规对各个环节的规范进行全面客观的分析考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