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明文规定,对于盗取公共及私人财物的行为,若
涉案金额达到了法律所规定的
立案标准,或存在
多次盗窃、
入室盗窃、携带武器进行
盗窃以及
扒窃等
犯罪行为方式之一,便可判定为
盗窃罪行。其中,盗窃金钱作为一种典型的盗取公共及私人财物的表现形式,只要其行为满足了上述条款中所列举的任一情况,例如涉及的金额超过了法定立案标准、实施了多次盗窃行为等等,则均应将此类行为视为盗窃罪。然而,具体的定罪裁量以及
刑事责任的确定,需结合案件的实际情节与
证据综合作出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