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有关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明确法律条文,倘若个体明知他人在信息网络环境中
涉嫌犯罪活动,仍然为之提供技术上的支援或协助,且
情节严重者,其将面临着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是
拘役的
刑罚,并同时需承担
罚金责任。若所涉及到的
违法获益金额高达1万多元时,此种行为便有可能被判定为情节严重。然而,对于"情节严重性"如何界定还须参考各个具体因素,如
涉案金额大小、
犯罪行为造成的影响程度、涉案人员的主观恶意程度以及是否存在
自首、
立功等从轻减轻情节。若经由法院裁决确认该行为构成了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且情节严重的话,涉案人员则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是拘役的刑罚,并同时需承担罚金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
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