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法规之条例,对于涉及
盗窃犯罪的案件,如若其
涉案金额被认定为“特别巨大”范畴或尚存其他极其严重的
犯罪情节,则司法机关有权依法判处罪犯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乃至无期
徒刑等相应惩罚措施,且还须附加
罚金或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等
刑罚手段作为惩戒。因此,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倘若犯罪分子所实施的盗窃行为已经达到“特别巨大”的标准,抑或是存在其他极其严重的犯罪情节,那么在作出最终判决时,法院很可能会选择适用
没收财产这一严厉的刑罚手段来对犯罪分子进行惩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