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醉酒驾驶案中,若被采取了
取保候审措施,那么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应当耐心地等候法庭的正式审理。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醉酒驾驶行为有可能构成
危险驾驶罪。在满足相关条件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和被告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取保候审的执行工作由公安机关负责,然而具体的操作流程以及所需等待的时长则需视案件的推进状况及法院的排期而定。一旦取保候审的申请获得批准,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便应等待法院发出的开庭通知,以便能够出席审判过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