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取保候审的亲属须遵循的一般流程包括如下几个环节:
首先,需备妥相应的申请材料;
其次,如实向负责该案侦办的公安单位提出取保候审的请求;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取保候审的执
行权归属于公安机关;接下来,公安机关在收到取保候审的申请后,将会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若符合
取保候审的条件,例如可能判处的
刑罚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等,公安机关便会予以批准;紧接着,一旦取保候审申请获得批准,申请人必须与公安机关签署取保候审协议,以明确双方的
权利和义务;
然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人需要缴纳
保证金或者提供保
证人作为
担保;
最后,公安机关将依法执行取保候审,释放被申请人,同时要求其严格遵守取保候审的各项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