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之中第二百六十四条的明确规定,对于
盗窃犯罪行为所涉及到的
犯罪金额的准确判定,通常应该以被盗窃物品的原始价值作为参考依据。若被盗窃物品的价值达到一定程度,则可将其视为“
数额较大”的范畴;而当该物品的价值进一步提升,甚至出现了其他严重情节时,便可将其归类于“
数额巨大”或“
数额特别巨大”的
类别。因此,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可以按照被盗物品的原始价值来计算
盗窃罪的犯罪金额,然而,具体的金额认定仍需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