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酒驾案件而言,能否进行
取保候审取决于具体案情。若涉案人员的酒驾情节已构成
刑事犯罪,并且满足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所规定的任一情形,如可能被判处
管制、
拘役或独立适用
附加刑,亦或是可能被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性,抑或是由于其他特殊原因而必须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等,此时便可向司法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然而,取保候审的执
行权归属于公安机关。反之,若涉案人员的酒驾情节尚未达到刑事犯罪标准,或者其并不符合取保候审的相关条件,那么就无法申请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