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严密规定,在特定情形中,诸如可能会面临判处
管制、
拘役或独立适用
附加刑以及有可能会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同时若采用
取保候审也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的情况等,均可适用取保候审措施。倘若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满足上述任何一种情况,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有权依法对其采取取保候审。就
盗窃案件而言,若犯罪嫌疑人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同时符合取保候审的其他必备条件,例如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等,便可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然而,是否批准取保候审仍需根据具体案情与相关法律
法规,由司法机关进行全面权衡后作出决策。值得注意的是,不予
逮捕并不代表绝对无法获得取保候审,关键在于是否完全符合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因此,依照现行法律规定,即使在盗窃案件未予逮捕的情况下,只要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依然可以提出申请。至于最后能否得到批准,则取决于司法机关根据案件实际情况所做出的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